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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稿)
1 总则
为加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透明采购过程,实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的目标,根据《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的物资采购管理。物资范围包括:所有生产物资,零星购置,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车辆配件等。修理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 部门职责
3.1 计划管理
3.1.1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生产性物资申报计划的编制。
3.1.2 建有二级库的单位必须对设备部物资室公开本部门生产性物资的库存情况。
3.1.3 各单位的物资主管部门负责物资申报计划内容的审核。
3.1.4 物资室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以及公司库存的核实工作。
3.2 网络采购
3.2.1 网站服务中心受物资室委托,负责在晨砻采购网上录入物资采购计划。
3.2.2 物资室负责晨砻采购网上录入采购计划的审核、发布。
3.2.3 物资室负责晨砻采购网上发布采购计划的成交确认、与供应商签约、向供应商付款。
3.2.4 晨砻公司为物资室的采购计划提供物资采购交易平台—晨砻采购网。
3.3 验收入库
3.1 物资室负责供应商供货的通知、到货物资的接收、初验以及生产性物资的入库。
3.2 网站服务中心质检员负责组织物资网络质检小组成员进行到货物资的复验。
3.3 各生产性物资使用部门负责配合质检员的组织复验及信息反馈,并负责专业生产性物资的检
验。
3.4 物资采购过程的检测、质量信息的反馈
3.4.1 网站服务中心负责物资采购过程的检测、反馈。
3.4.2 网站服务中心质检员负责反馈生产性物资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信息。
3.5 监督、考核
3.5.1 经营策划部负责各部门的考核。
3.5.2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接受供应商投诉、公司内部举报。
4 生产性物资采购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
4 计划管理
4.1 职责
4.1.1 各单位材料员负责本部门物资计划的编制及物资的领用、保管。
4.1.2 各单位专工负责本单位物资计划的初审。
4.1.3 各单位主管负责本单位的物资计划的批准。
4.1.4 设备部负责大小修及各单项工程物资计划编制时间的通知。
4.1.5 设备部负责各车间生产物资计划的审核,经营计划部负责非生产物资计划的审核。
4.1.6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4.1.7 物资室主任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
4.2 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
4.2.1 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
1) 各单位材料员负责本单位二级库及班组消缺小库库存统计,根据本部门物资的库存情况,结合工作需要,编制出描述清楚、完整,规格型号明确,需用时间合理的计划,在每月10日前提报审核部门。计划中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完全相同仅数量不同的物资需求,合并同类项。申报物资的规格型号不明确,需见样品的,申报单位须提供样品的结构示意图。
2) 每月10日后所报物资申请计划,转入下月,否则视为急需计划。
3) 大修及各单项工程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至少3个月提交到物资室,小修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至少1个月提交到物资室。特殊材料、大宗材料、加工周期较长的备品配件要考虑到采购周期和加工周期提前编制。
4) 专用备品配件及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必须标注生产厂名,高温高压部件必须标明压力等级和温度范围。
5) 通用物资原则上不允许指定单一厂家或品牌(如工器具、低压电线电缆、低压通用阀门、低
压电器产品、低压电机等)。确因工作需要到指定生产厂家采购的物资,由需用单位在需用计划备注栏中注明理由,必须有副总以上领导签字。
6) 生产性物资需要特别技术要求时,应标明“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技术协议应与物资需用计划应同时提交。设备部将生效的技术协议转物资室,由物资室负责与供应商(企业)办理签约手续。
7) 对于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或专用备件,在检修中变更尺寸的,应标注变更后的尺寸。
8) 为了尽量减少急需物资采购计划,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各单位应认真编制月维护计划及各单项工程物资计划,保证车间内部常用物资的定额储备。
9) 需用计划严格按照正常维护、大修工程、更改工程、专项治理、零星购置等资金列支方向分类编制,维护计划按月编制,其它按年度编制,由设备部按年度计划编码。
10) 需用计划的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价、使用方向、需用日期、供应商(企业)(必要情况下)、是否需要签订技术协议等。

4.2.2 物资需用计划的审批
1) 各部门上报的生产物资计划需经过设备部专工、主任审核(办公计算机设备由信息中心主任审核),检修副总、生产副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物资计划由经营计划部主任审核,总会计师审批。
2) 事故抢修或其他急需物资可通过邮件方式办理,按物资总价限权审批:5千元以下设备部主任审批,5千元~5万元由检修副总审批,5万元以上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属于零购物资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急需物资必须补办正式计划并注明。
3) 审批人员应对申报计划的项目名称、用途、计划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以及需用时间、计划金额、建议厂家等合理性进行审批。
4) 未经规定程序审批,且不属于4.2.1中12)项含盖物资,物资室不能下达采购计划,财务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此规定由物资室通过软件程序限制)。
4.2.3 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1) 物资室计划员负责审查物资计划的准确性。不符合本规定之4.2.1、4.2.2要求的物资计划,计划员应及时与申报计划单位负责人联系并退回,要求其重新申报。
2) 物资室计划员根据经审批的需求计划,结合物资室库存以及其他单位库存情况,依据事故储备、周转储备定额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3) 采购计划需经过物资室主任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4) 酸、碱、液氯、氧气、氮气、乙炔、氩气、照明用具以及其他年度消耗量较大的物资,由物资室提供全年需用量估算,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全年估量单价招标。
5) 物资室计划员编制的采购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购计划的描述要求明确、完整、唯一,物资分类、计量单位规范、准确。
考虑市场的货源情况和生产周期,确定合理的需用时间。
减少工具及三类物资的急需计划,尽可能编制批量采购计划。
指定厂家的采购计划,厂家的名称准确、完整。
机加工件必须标注尺寸、材质、技术标准。
需扣留质保金的采购计划,在计划中标明。
所有需要采购物资必须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
5.2 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
5.2.1 采购方式的确定
1) 洽谈-招标采购方式: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明确,物资的性能要求肯定,技术含量不高,市场通用性强,至少有三家以上供应商(企业)报价。中标方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企业);单价金额5万元、总价10万元以上、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等物资,中标单位由网上得分与技术评分的综合得分确定。
2) 议标采购/目录采购方式:对于大宗消耗性物资、办公劳保用品、医药等通过年度招标后,转成目录采购方式采购;主机的备品备件、代储协议中的物资通过目录方式采购。
5.2.2 物资采购
5.2.2.1 一般要求
1) 经营计划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选择“最低报价采购”或“议标采购”方式的物资,及时、准确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采购网上等各种媒体发布招标信息。招标采购方式根据供应商(企业)入网情况分为网上招标和网下招标。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应优先使用晨砻采购网进行招标采购。 采购要求:采购方式,决标方式
2) 通用物资的采购必须到通过资质审查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企业)组群中按“最低报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 重要的、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采购,必须按东港电生[2001]59号文件《关于工程合同、物资采购技术协议管理规定》和东港电生[2001]61号《压力容器采购、监检、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技术协议。外委加工件图纸必须经过车间、设备部专工及检修副总或总工程师签字。
4) 采购物资必须统一纳入物资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管理,无采购计划物资及超采购计划物资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及结算(由物资室负责在程序上限制)。
5)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在物资采购成交后,提前打印出物资成交收料单。
6)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按照收料单的要求,接收到货物资。
7)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有责任联系、提醒中标供应商(企业),在物资采购计划中规定的需用日期前送货。
5.2.2.2 网上招标
1)采购计划的录入
经营计划部招标管理员及时在晨砻采购网上录入:急需采购计划在计划下达的1小时内。
报价截止时间与计划下达时间超过72小时的,在计划下达的24小时内。
2)采购计划的审核、发布
经营计划部主任负责计划录入准确性的审核。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直接在晨砻采购网上发布。
审核发布时间与报价截至时间间隔必须在24小时以上。
3)采购计划的成交确认
采用网上招标采购的物资,招标管理员有责任通知尽可能多的供应商(企业)对其报价,确保每笔物资有三家以上供应商(企业)竟价。
采用“最低报价采购”方式,到报价截止时间后,成交价格、供应商(企业)不允许变更,由经营计划部将中标结果在采购网上流转到物资室。
物资室对于中标价格超出市场平均价格20%的采购项目进行核实,确属市场价格正常浮动予以确认,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情况,必须报请经营计划部、纪审监察部对交易情况、供应商(企业)资质进行检查。
采用“议标采购”方式,到报价截止时间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企业)及报价全部显示出来,经营计划部征求公司招投标小组人员的意见,综合考虑供应商(企业)的信誉、报价以及物资的特性,确定中标商,并输入选择的理由。选中供应商(企业)的报价不允许更改。采购单价超过2千元或总价超过2万元的物资时,由经营计划部组织公司招投标小组人员议标,中标结果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由经营计划部将中标结果在采购网上流转到物资室。
5.2.2.3 网下招标
1) 经营计划部招标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企业)发布招标信息。对单价超过2千元或总价超过2万元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企业)采用密封投标方式。密封投标书必须由包含经营计划部主任在内的3人以上在场当众揭标。
2) 网下招标审核发布时间与报价截至时间间隔必须在72小时以上。
3) 选择“最低报价采购”或“议标采购”方式的要求同5.2.2.2中3)之规定。
5.2.2.4 洽谈采购 采购方式
1) 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应选择“洽谈采购”方式。?招标是洽谈的一种
2) 汽机、锅炉、发电机等主生产设备的备品配件原则上到原设备厂家采购。
3) 采购单价超过2千元或总价超过2万元的物资时,由经营计划部组织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与供应商(企业)洽谈。洽谈结果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转物资室采购。
4) 经营计划部将洽谈采购物资录入到晨砻采购网,以便公开采购结果和查询统计。
5.2.2.5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
1) 物资室对符合签订合同条件的物资采购必须履行采购合同,计划(备件)员在草拟采购计划时,对符合签订合同条件的物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任在审批采购计划时提出审批意见。
2) 合同签订条件
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单价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技术性较为复杂的物资。
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物资。
需外委加工的备品配件。
费用在3千元以上(含3千元)需外委修理的设备和工器具。
3) 物资室主任作为委托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物资室副主任作为委托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分工范围之内的物资采购合同。 授权
4) 计划(备件)员和信息员参加分工范围内合同的洽谈。计划(备件)员负责合同的起草。
5) 合同的洽谈 合同内容确定
合同洽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企业)的资质、产品的状况、合同价格、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等。
6) 合同签订 合同金额权限
合同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由物资室副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洽谈并签订合同。
合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由物资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洽谈并签订合同。
合同标的额在20万以上的(含20万),由物资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纪审部人员共同洽谈并签订合同。
严禁同一时间、同一规格的物资签订多份合同。
6 验收入库
6.1 一般要求
1) 物资室物管员负责物资的及时接收、初验,初验合格的物资入库。
2)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对初验合格的物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验;对质量不合格、不符合采购计划要求的物资,办理退货手续。
3) 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负责定期反馈物资使用中的质量情况以及供应商(企业)的售后服务情况。
4) 物资使用部门有责任配合物资室作好到货物资的复验工作,并根据生产性物资的专业性质量要求,采取相应的检验手段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5)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
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须与到货清单一致。
验收物资的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物资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6.2 职责
1) 物资室负责到货物资的初验、调换、付款及办理退货手续。
2) 物资室负责组织专业质检人员对到货物资进行复验。
3) 验收人员必须依据采购计划及晨聋采购网上打印的收料单进行验收。
4) 参加验收人员对入库物资的质量负责。
6.3 工作程序
6.3.1 到货物资的初验
6.3.1.1 一般性物资由物管员进行实物初验收。 初验
6.3.1.2 对直送现场的物资,必须经物资室主任、副主任同意,由计划(备件)员及物管员履行现场实物验收的手续。 现场验收
6.3.1.3 初验不合格的物资,在需用时间内,可以调换的,由物资室计划(备件)员直接通知供应商(企业)换货。无法调换的物资,办理退货手续。
6.3.1.4 初验合格的物资,在半小时内完成物资的接收入库。
6.3.1.5 需用大型起重机械配合的物资入库, 12小时内完成。
6.3.1.6 初验合格的物资,计划(备件)员负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到货物资的复验。
6.3.2 到货物资的复验
6.3.2.1 计划(备件)员负责到货物资的复验。对初验合格的专业性较强、技术性较复杂的物资,组织‘物资采购质检小组’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验。物资采购质检小组人员组成: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车间材料员,班组技术员。特殊情况下计划(备件)员有权邀请车间专工、设备部专工,经营计划部招标管理员,经营计划部主任、公司技术专家组成员参加。
6.3.2.2 检验方式
1) 专业性较强、技术性较复杂的设备及备品配件的质量检验,在外观无损伤的条件下,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签定,鉴别技术协议履行情况,保证备品配件的质量。
2) 仪器、仪表由使用单位负责校验,并负责出具校验结果。
3) 金属、钢材材质的核定,压力容器的检验,按公司有关金属、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文件中的验收规定,由金属室完成,并负责出具金属检验报告。
4) 化学用的油类、药品的检验,由化学车间负责进行,并出具油质化验报告、药品检验报告。
5) 工具、三类物资,由计划(备件)员按实际情况进行复验,需要技术人员检验的,由计划(备件)员负责组织。
6) 电线电缆类物资,由使用单位负责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
7) 对于公司目前没有检验仪器,无法进行检验的,但是质量有严格要求的通用性物资,物资室计划员在编制采购计划时,注明需扣留货款5%的质保金,以此约束供应商(企业)的盲目报价。
6.3.2.3 钢材等需检斤的物资到货后,在打印收料单前,由物资室物管员过磅或通过其他计量方法检测后,物资室计划(备件)员在打印收料单的“实收数量”处,填写实测数量。
6.3.2.4 到货物资有损坏、型号不符或数量短缺时,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负责督促供应商(企业)在需用日期前调换或补齐。
6.3.2.5 未经复验的物资,生产急需领用时,填写物资急需使用申请单,需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节假日、夜间或现场急需时,物资室可直接发放,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6.3.2.6 急需物资到货后,接到计划(备件)员通知,使用单位应无条件到场验收。
6.3.2.7 复验工作在初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6.3.2.8 质量验收除计划(备件)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生效外,其他人员签字验收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需由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批准。
6.3.3 到货物资的退换
6.3.3.1 到货物资的退货,只有在计划(备件)员注明原因、填写退货单,经物资室主任批准后,才能通知供应商(企业)办理退货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通知退货。
6.3.3.2 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一般情况不能扣留货物。特殊情况(如假冒伪劣商品),要予以扣留并报经营计划部、纪审监察部。
6.3.4 到货物资的付款
6.3.4.1 计划(备件)员负责分工范围内的货款结算的承办。合同管理员、物管员、质管员负责货款结算手续的审核。物资室主任负责货款结算手续的审批。
6.3.4.2 结算程序
1) 计划(备件)员负责打印《收料单》,填写《入库单》、《结算通知单》,物管员在履行验收程序后在《入库单》验收栏内加盖名章。
2) 质管员审查接收结算物资的技术资料,并在《入库单》验收栏内加盖名章。
3) 合同管理员要对计划(备件)员出具的《收料单》、《入库单》、发货票、合同、《结算通知单》逐项进行审核,并在《结算通知单》审核栏内加盖名章。合同管理员要对结算手续的完备性、合法性负责。
4) 主任根据合同管理员、质管员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一般情况下,物资验收入库后,付款手续齐全的,物资室主任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的一周内(外埠的两周内),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负责向供应商(企业)付清货款。
6.3.5.3 需要扣留质保金,除技术协议要求的付款方式外,按合同标注期限物资室计划(备件员)负责向供应商(企业)付清货款。
6.3.5.4 签定技术协议的物资到货后,按技术协议要求付款。
6.3.5.5 物资室代销(代储)物资应在领用后办理付款手续。
6.3.5.6 收到物资室计划(备件员)办理付款手续的报帐单,符合结算标准的,财务部随时办理(本地的3个工作日内,外埠的一周内)。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付款时,应向供应商(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7 物资采购的检测、信息反馈
7.1 职责
7.1.1 计划(备件员)负责物资质量的信息反馈、退货情况的统计。
7.1.2 经营计划部负责物资采购过程的检测、信息反馈。
7.1.3 经营计划部主任负责供应商(企业)黑名单的管理。
7.2 工作程序
7.2.1 物资质量的信息反馈
1) 物资室负责对到货物资质量、及时准确性以及不合格物资的退货、供应商(企业)售后服务情况等的统计、分析。每月30日前编制当月物资采购情况统计表,交经营计划部、纪审监察部等部门。物资质量评价报告内容要求:交易反馈不满意的供应商(企业)名单;具体不满意原因;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评价;公司内部责任的分析。 信息反馈
2) 计划(备件员)负责到货物资质量信息的及时反馈。初验、复验均合格的,交易反馈为满意;需要退货的物资,交易反馈为不满意,并选择不满意原因。 验收评定
3) 交易反馈不满意原因包括:质量不合格、服务不满意、无货、买方原因。
4) 经营计划部负责晨砻采购网会员供应商(企业)(仅只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进行报价、供货的供应商(企业))的考核管理。
5) 经营计划部负责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全面检测,包括:
采购计划发布的准确性、报价截止时间、需用时间的合理性。
不同交易方式成交情况的统计、分析。
到货物资的接收、向供应商(企业)付款是否及时。
到货物资质量的检验、验收、交易反馈是否及时。
经营计划部对以上内容分析,统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每月30日前编制招标采购统计报表,交公司有关领导及纪审监察部等部门,并通过公司某种媒体予以公布。 公开
8 监督考核
8.1 一般要求
8.1.1 纪审监察部负责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的检查和监督;接受公司内部及供应商(企业)的投诉;参与考察供应商(企业)的资质。
8.1.2 经营计划部负责对公司内部采购流程各环节阻碍正常招标采购、违反规定的部门进行考核。
8.1.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8.2 考核程序
8.2.1 经营计划部负责物资网络采购统计分析报表的编制,包括网络采购物资的成交情况、无报价和独家报价现象的分析、供应商(企业)的投诉等。 统计信息
8.2.3 纪审监察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规定的情况。
8.2.4 经营计划部负责组织召开物资招标采购分析例会。根据物资室提供的报告内容以及纪检、审计的检查结果,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据考核标准实施考核。 分析例会
8.3 考核及考核标准
8.3.1 统计报表编报的考核
作为每月物资网络采购分析考核依据的各类统计报表须及时、准确,报表提报不及时或不
准确,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8.3.2 需用计划、采购计划编制及发布的考核
1) 物资需求计划的申报单位,每月出现一次非不可预见原因的急需计划,扣20元;当月累计超出五次的,每超一次扣申报单位100元,生产物资计划由设备部负责考核。非生产物资计划由经营计划部负责考核。
2) 各单项工程、大小修计划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造成失去招标采购的时间条件,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至500元。 单项工程、大小修计划单独列表
3) 由于采购计划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标准等未按所需物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的描述,造成供应商(企业)无法报价或验收时按采购计划所述的标的描述不符合采购需求造成退货的,一次扣物资室50元。
4) 物资室自行定供应商(企业)及价格的,一次扣物资室100元。 供应商选择
5) 未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经营计划部擅自决定使用“议标采购”、“洽谈采购”方式的,一次扣经营计划部100元。 采购方式选择
6) 由于采购信息录入、审核的失误,造成发布采购计划错误,导致采购交易失败的,一次扣经营计划部100元。
7) 对公司领导批准的需用计划、采购计划的具体内容擅自更改,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500元。情节严重者,交纪检部门处理。
8) 采购计划批准后,未按规定时间发布招标信息的,一次扣经营计划部50元。
8.3.3 竟价采购成交的考核
1) 采购信息发布后,经营计划部没有根据采购物资情况通知并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企业)报价,导致交易不成功的,一次扣经营计划部50元。
2) 洽谈采购方式下,选择黑名单中的供应商(企业)供货,一次扣经营计划部500元。
3) 采用洽谈采购方式,没有按期组织洽谈的,出现一次,扣经营计划部50元。 时间
8.3.4 物资到货验收的考核
1) 对于供应商(企业)送货,应按照及时接收、初验的原则办理。物资到货后,接到供应商(企业)通知超过1小时未能接收并进行初验的,一次扣物资室50元。需用大型起重机械配合的物资到货,接到供应商(企业)通知超过24小时未能接收并进行初验的,一次扣物资室50元。
2) 复验时,未按采购计划要求验收的,一次扣质检人员20元。
3) 复验合格的物资,48小时内未进行交易反馈的,一次扣物资室20元。
4) 物资使用部门在物资复验、检测、使用中,发生提出高于国家有关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无理排挤、刁难具备资质的入网供应商(企业),故意损坏物资等行为的,经过纪审监察部核实后,出现一次扣责任单位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主观因素
5) 接到物资室通知,在半小时内未到达约定地点参加物资验收的,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由物资室负责考核。
6) 经营计划部未按物资室反馈结果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对供应商(企业)如实考核的,出现一次扣经营计划部500元。情节严重者,由纪审监察部处理。
8.3.5 付款的考核
1) 接到交易反馈后的收料单,48小时内未办理手续的,一次扣物资室20元。
2) 符合付款手续的收料单,一周(外埠两周)内,未送交财务部的,一笔扣物资室50元(公司领导出差情况除外)。
3) 物资计划编制单位未准确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导致无足够资金付货款,一笔扣责任单位50元。
预算
4) 接到物资室计划(备件员)办理付款的报帐单,三个工作日(外埠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结算手续,一笔扣财务部50元(特殊情况除外)。
5) 代销物资一律以领出时间为考核计时点。 ?代销
8.3.6 对供应商(企业)的要求及考核 与秦电供应商管理办法比较对照
8.3.6.1 对供应商(企业)的要求
1) 生产单位
有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属一般纳税人。
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齐全的检测设备。
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对技术性强的产品,应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
2) 经营单位
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属一般纳税人。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经营产品质量、性能可靠,有相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进口产品的代理商应有国外相应公司的授权书,国内产品的代理商应有相应生产单位的委托书。
8.3.6.2 对供应商(企业)的考核
1) 计划(备件员)每月提供物资质量评价报告,反馈供应商(企业)供货的物资质量情况。
2) 计划(备件员)收集、整理物资到库验收、付款后的供应商(企业)售后服务情况及物资在公司投入使用后的质量情况,填写使用物资质量反馈表。
3) 计划(备件员)根据供应商(企业)的综合服务情况,视实际情况需要,填写物资质量反馈单,反馈单内容详细、真实。
4) 计划(备件员)随时将物资按计划要求到货的情况反馈给物资室主任。
5) 供应商(企业)考核的实施
物资室主任根据计划(备件员)提供的反馈单以及计划(备件员)反馈的信息,核实情况,负责向经营计划部提供“不合格供应商(企业)”通知单,经营计划部核实后依据《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网络物资采购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在晨砻采购网的黑名单上添写供应商(企业)名称以及列入原因。 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企业),将丧失对晨砻采购网发布的采购计划进行报价的资格以及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货的资格。
9 供应商(企业)黑名单管理
9.1 经营计划部负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对供应商(企业)(企业)进行管理。
9.2 黑名单是指供应商(企业)(或企业)因违反本规定,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欢迎其对本方发布的采购计划进行报价的供应商(企业)(或企业)列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企业)(或企业),将丧失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物资进行报价及供货的资格。
9.3 供应商(企业)列入黑名单的条件
9.3.1 无货报价。供应商(企业)(或企业)在网络信息要求的供货日期内,没有将中标物资送到指定地点的,被视为无货报价。出现一次,即被列入黑名单。
9.3.2 质量不满意。中标物资的单价在1000元以上,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或单价低于1000元,出现三次质量不合格,即被列入黑名单。
9.3.3 服务不满意。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企业)未及时处理,对我公司生产造成后果的,除需赔偿损失外,一经出现直接列入黑名单。另外,物资退货,接到退货通知,在规定限期内(本市10天,外埠30天),未取走,直接列入黑名单。
9.3.4 资质复审未通过。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定期对物资供应商(企业)(或企业)的资质进行复审,审查未通过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9.3.5 对于接到招标管理员通知,有条件报价、但没有报价的供应商(企业),经经营计划部主任核实,将该供应商(企业)列入黑名单。
9.4 供应商(企业)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为:产品价格在500元以下列黑名单1个月,500元至1000元以内列黑名单2个月,1000元以上列黑名单3个月至半年。
9.5 列入黑名单期满,供应商(企业)必须经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方可恢复对其发布采购计划报价及向其供货的资格。
10 本规定由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权归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计划部。
11 各部门可根据此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营计划部备案。
1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其它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锦电的制度详细,但内容有些乱。由于机构设置问题,计划经营部行使着物资室的大部分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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