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厂情况 -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兴安热电厂筹建处,是国家热电设备国际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于2004年开始前期工作,最初隶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2006年8月,内蒙古兴安热电厂筹建处划归到新组建的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兴安热电厂。2009年6月,自治区政府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按照各持50%的股份比对公司进行了重组,兴安热电公司划归到内蒙古国电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1829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2009年12月底,公司完成优化设计工作,并通过国电集团公司审核。2014年7月25日,经自治区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对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集团公司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独资企业,兴安热电归属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兴安热电项目于2009年7月13日正式取得国家核准批复文件,项目核准投资30.2亿元,兴安热网建设投资4.98亿元,总投资35.18亿元。工程于2010年9月1日开工,2010年10月15日实现主厂房基础出零米;2014年顺利实现了1号机组厂用电受电、锅炉点火、冲车并网一次成功,2015年9月2日一次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发电,于10月15日开始供热,机组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调度管辖机构为东北网调。2号机组于7月22日实现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7月24日厂用电系统授电一次成功,预计12月15日汽机首次冲车并网,12月2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
  兴安热电公司现设11个部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生产部、运行部、市场开发部、财务部、燃管部;1个热力分公司及工会;现有正式职工242人,其中男职工为181人,女职工为61人;有硕士生2人,本科生156人,专科生69人,专科以下15人;有高级职称23人,中级41人,初级37人。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2×340MW供热机组年用煤量234万吨,年发电量34亿度,可实现年产值13.3亿元,利润1.8亿元,安排就业500人,将为地方政府利税1.4亿元,既保护了地区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又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